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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德国政府采取多种措施,引导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实现紧密结合:“高科技战略”和主要国家科技行动面向经济主战场;主导或参与建设“技术交易平台”;扶持创新技术网络和创新产业集群;扶持组建技术创新联盟和创新战略伙伴关系;扶助创新企业启动和中小企业创新;扶助原东德地区科技和管理创新。德政府相关做法对我国具有启示和借鉴意义。



  科技创新是推动经济发展的动力源泉。然而,如果没有联络管道和有利环境,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二者可能脱节,从而使科技创新方向盲目,效率低下;而经济发展也得不到持久动力支持。在营造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良好环境方面,德国政府相关做法对我们开拓思路,不乏启示和借鉴之处。

  一、“高科技战略”和主要国家科技行动面向经济主战场

  由联邦教育研究部主导,德联邦政府曾于2006年首度推出“德国高科技战略”,提出17个技术领域,认为它们关系今后德国经济繁荣和就业。在每个领域,德国都要整合科技、产业、教育界力量,形成具体“创新战略”和“行动规划”。这17领域包括:卫生医疗;安全;植物学;能源;环境;信息和电信;汽车和交通;航空;航天;航海;现代服务业;纳米;生物技术;微系统;光学;新材料;装备工艺。2010年7月,德联邦内阁通过教研部主持制订的更新版“德国高科技战略2020”,提出该战略重点领域将瞄准全球范围面临的重大挑战,包括:气候/能源;健康/营养;汽车;安全;电信,并明确分布在这五大领域和交叉领域的“关键技术”,包括生物、纳米、微电子、纳米电子、光学、微系统、材料、装备、服务业、航天、信息和通信等方面。在每一领域,“高科技战略”确定一些“前瞻性项目”,首批推出项目包括有:碳中性高能效城市;智能能源转换;可再生资源;个性化治疗药物;优化营养提升健康;老年独立生活;2020年拥有100万辆电动车;通信网有效保护;互联网节能;全球知识数字化与普及;未来工作环境和组织。
  就某些关系经济全局和未来科技优势的技术领域,德联邦政府特别制订相对详细的科研规划或指导。近年较重要的联邦科研行动计划或战略指导包括:
(1)2011年联邦内阁通过“第六期能源研究计划”,预定2011至2014年政府共拨款34亿欧元用于支持能源领域研究。
(2)2010年来,联邦教育研究部会同其他部门,先后以“国家生物经济研究战略2030”、“面向可持续发展的科学研究”、“联邦政府健康研究框架计划”、“服务业创新”、“纳米技术行动计划2015”等为主题,就相关重要科研领域的政策行动做出规划和说明。

  二、政府主导或参与建设“技术交易平台”

  德国有很多技术转移中心或平台,一部分是私人机构,企业化运作;另一部分为各大学下属技术转移中心或技术咨询中心。政府也通过各种行动参与甚至主导技术交易平台建设,以下主要着重介绍联邦政府主导建设的SIGNO平台和巴符州政府参与建设的“史太白”技术转移中心。

  (一)SIGNO技术平台。
  1.发起和组织。
德联邦教育研究部先后推出有关科研技术交易和转移的“INSTI计划”(1995)、“VWO计划”(2001年)和“INSTI发明者俱乐部”(2003年)。2008年4月联邦经济技术部将三者整合成技术交易平台“SINGO”。每年拨款1500万元用于项目管理和资助。该平台结构松散,为非营利性机构,由经济部负责政策和规则制订,在经济部设一个处室监督运作,平台具体操作通过招标转包给尤利希(Jülich)科研公司。平台主要作用是在技术创新者、企业投资者、政府机构之间构建网络,沟通信息。尤利希公司兼做SIGNO高校板块的直接联系方,处理高校和科研机构板块的SIGNO项目交易和资助拨付;科隆经济研究所则作为企业和个人发明者板块联系方,负责同SIGNO项目申请者沟通,提供咨询,并同申请方签订合同,向申请成功者拨付资助款项。

  2.信息网络。
SIGNO优势之一是将网络化信息汇聚起来。信息来源渠道包括。
  (1)SIGNO伙伴网络。SIGNO在德国各州都有一个“伙伴机构”,一般为各州经济促进机构,能为SIGNO开展信息咨询、提供、交换、交易项目受理、评估、专利保护咨询等服务。伙伴机构服务为公益性质,不收取服务费用。
  (2)德国商标专利局。商标专利局网络系统提供大量专利和科研成果信息,在专利申请、保护、转换利用方面还提供法律和资金支持。
  (3)德国技术联盟,成立于1994年,于1999年正式注册,是高校和科研机构科研成果(包括专利)转化的促进和联络机构。
  (4)德国技术与创新协会(DTIe.V.),该协会为创新成果拥有者的专利申请和技术成果市场化提供关联支持。
  (5)德国工商总会(DIHK)。德工商大会在全国拥有81个工商分会,提供大量创新和技术转让信息。
  (6)ADT协会,联邦一级协会,能够为技术转让、企业创建和发展提供相关支持。
  (7)欧洲专利局。EPA提供全欧洲专利及其保护法规信息。
  (8)其他,包括德国各州政府经济部门,德国联邦经济部、教研部附设的信息咨询机构等。

  3.会员与市场。
SIGNO会员包括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私人发明者、资本拥有者;他们可利用SIGNO平台进行技术交易、信息交流和咨询等活动。SIGNO将创新提供者、资本拥有者和企业三者组织起来,形成创新市场。在市场网站上,会员可按分类意图——“创新寻找资本”、“创新寻找企业”、“企业寻找创新”——进行合作者搜索和联络。

  4.业务范围。
SIGNO首要功能是技术交易,SIGNO无偿为技术供需者提供中介服务。SIGNO要将企业和技术供需信息纳入技术数据网络,形成网上交易市场。除此之外,SIGNO还提供以下服务:咨询;专利信息检索;为企业发展提供前瞻性研究;学术报告会和展会;融资联络;科研资助等。

  (二)“史太白”技术转移中心。
  德国州政府也参与建设各类技术交易平台,但一般只开展发起、组织和协调等行动,不直接提供主要经费。如不莱梅州的InnoWiGmbH技术转移公司,巴伐利亚州的研究基金会(BayerischeForschungsstiftung)、柏林市的TSB技术基金会(TSBtechnologiestiftungBerlin)等。在各州技术转移平台中,以巴符州“史太白”技术转移中心(Steinbeis)富有成效和相对著名。
  史太白为纯私营机构,其核心为两部分,即公益性的史太白经济促进基金会和专门从事技术转移的史太白技术转移有限公司,都位于巴符州首府斯图加特市。史太白基金会成立于1971年,受州政府委托向中小企业提供咨询。1983年基金会改组成专门从事技术转移的机构。史太白技术转移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隶属于该基金会;公司设史太白技术转让中心(STZ)、史太白研发中心(SFZ)、史太白咨询中心(SBZ),柏林史太白大学(SHB)所属史太白转让研究所(STI)、史太白参股公司(SBT)。
  1983年至今29年间,史太白已由一个州立技术转移机构发展成国际化的技术转移网络,其主要业务定位于组织技术转移服务,即在政府、学术界与经济界之间充当联系平台;与此相配合,它还面向技术创新各阶段,提供各类服务。史太白在五十多个国家设子中心,各子中心独立核算并自由决策。
  2010年史太白合作联盟有810家企业和机构,包括独立的技术转让中心、研发中心、咨询中心、转让研究所和自主的企业。2010年新增86个中心。2010年史太白营业总额达1.24亿欧元,当年雇员人数为1410人,其中689人为教授;非固定员工3301人。史太白可提供服务包括:咨询服务、研究开发、国际技术转移、人才培训。

  三、扶持创新技术网络和创新产业集群

  (一)“创新能力网络行动(KompetenznetzeDeutschlandinitiative)”。该行动由联邦经济与技术部负责组织和实施,行动致力于在划定区域,促进具备较好创新能力的技术创新和应用者,相互联络并组构网络,由此强化技术、产业和市场之间的联系。行动通过将符合资质条件的网络纳入行动服务和资助范围,形成示范和激励效应。行动设办公机构,为入选技术网络成员提供系列服务,行动建有推介网站,从2007年5月起,联邦经济部委托柏林VDI/VDE技术创新公司来管理网站,并面向行动所属技术网络成员开展相关服务,服务包括提供技术商务咨询、与行动合作伙伴或相关经济组织牵线搭桥、向政府部门反映情况等方面。

  一个具体技术网络主要由两方面属性来标识其身份。
  一是地理空间属性。为此,德国被划分为8大区域:
  (1)海岸区。
  (2)柏林-勃兰登堡州区。
  (3)北部德国低地区。
  (4)莱茵-鲁尔-锡格区。
  (5)德国中部区。
  (6)德国西南区。
  (7)莱茵-美茵-内卡尔区。
  (8)南部德国区。

  二是技术主题。
共9大技术主题,分别是生物技术、运输和机动、制造和工程、能源和环境、微电子-纳米-光学、卫生和医药、新材料和化学、航空航天、信息通讯。这样,以技术网络“亚琛医疗技术创新中心”为例,其技术主题属性为“卫生和医药”,其区域属性为“莱茵-鲁尔-锡格区”。
  纳入行动扶持范围的技术网络,需具备以下条件:技术网络具可持续性;技术领域要有着重点和独创性;网络组织水平高,网络成员参与程度深入;网络能为成员带来价值增量,行动具有责任性;网络至少含15成员且分布在相联系的价值链上,其中至少50%为企业;网络具备国际化战略或跨国扩张倾向。
  到2011年,纳入该行动管理和服务范围的技术网络超过100个,涵盖大型企业超过450家,涵盖中小企业超过6000家,涵盖科研机构超过1600家,涵盖服务业主体超过1000家。

  (二)“领先集群竞争行动(TheLeadingEdgeClusterCompetition)”。
该行动由联邦教育研究部于2007年作为高科技战略组成部分发起。集群指的是在某种技术领域相对领先的产业集群,以区域形态出现,由公司、科研机构和政策制定者共同组成。如德国中部的太阳能谷太阳能产业集群,已发展成全欧领先的光伏太阳能研发中心。集群是科技型产业在地域上汇聚,是科技向产业转化的体现,领先集群竞争行动则致力于通过领先集群的遴选和资助,在集群建设上形成示范和促进效应。该行动拟定3轮工作计划。每轮工作计划控制在5年以内。在每轮计划期,从全德范围申报者中遴选5个优胜集群作为扶持对象,每期支持资金总2亿欧元,每一集群受资助额4000万欧元;同时要求集群关联产业界和私人投资者配套投入相关资金。目前,总共15个集群在3轮竞争中胜出,成为所谓德国“领先集群”。
  1.2008年9月第一轮胜出。
  (1)BioRN。Rhine-Neckar地区生物技术集群。
  (2)CoolSilicon,位于德雷斯顿地区,致力于将微电子、纳米等前沿信息技术应用到能源效率领域。
  (3)有机电子论坛,位于Rhine-Neckar地区,以公司形式于海德堡设集群平台InnovationLabGmbH。
  (4)汉堡都市地区航空集群。
  (5)中部德国太阳谷集群,致力于太阳能技术创新及其产业化。

  2.2010年2月第二轮胜出。
  (6)鲁尔物流效率集群。
  (7)欧洲纽伦堡都市区医药谷集群。
  (8)西南微技术集群。
  (9)慕尼黑生物技术集群。
  (10)软件集群,集群总部设达姆施塔特。

  3.2012年3月第三轮胜出。
  (11)生物经济集群,位于德国中部地区。
  (12)个性化免疫干预集群,总部设美因茨。
  (13)西南德国电动汽车集群。
  (14)智能技术系统集群,总部设比勒菲尔德。
  (15)MAI碳复合物集群,总部设奥格斯堡。



  四、扶持组建技术创新联盟和战略伙伴关系

  (一)扶持组建创新联盟。
德政府将扶持组建创新联盟,视作“高科技战略”下新型政策工具,由联邦教研部主持。政府在资金投入上要形成杠杆效应,设定杠杆效应目标为,1欧元联邦政府资金投入,带动5欧元产业界资金投入。联邦教研部和科技界、产业界共同工作,2007年启动组建6个创新联盟,2008年再组建3个。联邦政府总计向这9个创新联盟投入资金6亿欧元,产业界配套投入资金则超过30亿欧元。除战略联盟之外,联邦政府还促使政府、产业和科技界形成大量多种其他形式战略伙伴关系,这些伙伴关系广泛分布在高能效建筑、适用型汽车、地方公共交通等技术领域。
  政府参与扶持组建的9大创新联盟包括:
  (1)eNOVA汽车电子创新联盟;
  (2)OLED高能效照明行动;
  (3)有机光伏研究联盟;
  (4)研发能源储存的锂电池联盟(LIB2015);
  (5)从事医药工程研究的分子影像研究联盟;
  (6)面向网络技术的欧盟100GET行动计划;
  (7)碳纳米管(CNT)联盟;
  (8)数字记忆产品联盟;
  (9)虚拟技术联盟。以下简要举例描述两大创新联盟。

  (1)“医学工程分子影像”创新联盟。联盟产业界成员包括有拜耳、西门子等企业巨头。联盟致力于创建新影像工具和诊疗方式研究,以便提供机会,对疾病做更早期和更专业化的诊断。该联盟总计研发支出9亿欧元,其中有1.5亿来自联邦政府。
  (2)锂电池创新联盟“LIB2015”。该联盟于2008年末开始组建,主要研究电能储存和释放。联盟成员中包括有巴斯夫、博世、大众汽车等企业巨头。联盟研究项目资金中有6000万欧元来自联邦政府,占15%;有3.6亿欧元来自企业界,占85%。

  (二)开展“科研校园:公私创新伙伴联盟”竞争性行动计划。
2011年8月,德政府在高科技战略框架下发起该计划并设立行动基金。该计划致力于促进企业、大学和其他科研机构之间形成中长期伙伴关系,促使他们深化合作,以加快科研成果转化利用。为获得支持资金,申请者需要说明他们的创新潜力以及给所有各方带来的利益。联邦教研部首批将遴选10个科研校园样板,作为支持对象,每一对象每年将获得1~2百万欧元资助,持续时间最长至15年。一个入选“科研校园”平均预定资助时期为10年,总计获得约2000万欧元资助。首批申请截止日期为2012年2月15日。入选的“科研校园”必须已存在至少5年时间,并且必须具备以下3条件:在同一地点实现公私部门科研能力联合;科研主题突出且中长期前景较好;公私部门以合约形式建立起伙伴关系。

  五、扶助创新企业启动和中小企业创新

  (一)为创新企业启动发展营造相对有利政策环境。
  1.Startothek综合服务系统)。为帮助启动企业解决法律、商务、政策等各方面可能存在的问题,克服“万事开头难”,2006年1月,德联邦政府、德复兴开发银行(KfW)在欧盟社会基金(ESF)资助下,启动Startothek综合服务系统。该系统为企业提供以下方面服务:与企业启动相关的联邦、州和地方法律法规;一般企业启动信息问题;特殊企业信息问题。该系统以在线数据库形式,向授权的专家和相关专业咨询人士开放,他(她)们则接受企业委托开展咨询,他(她)们需要向KfW缴纳授权费用。数据库每日更新。德国各级工商协会、行业组织、政府经济发展促进机构都是该系统合作伙伴,这些机构或能够持续补充系统法规和政策信息,或能提供企业在线注册和登记服务,或能开展企业启动“一站式”管理和服务。

  2.对科技型企业启动提供资助。
  (1)ERP-EIFDachfonds。该基金原容量5亿欧元。2010年5月19日,在欧盟复兴计划(ERP)下设立的欧洲投资基金(EIF)和德国经济部(BMWI)签署协议,向ERP-EIFDachfonds追加5亿欧元资金,从而使该基金资金容量达10亿欧元,并使得该基金未来2年还能持续活跃投资。基金最初于2004年由联邦经济部和欧洲投资基金(EIF)共同设立。设立以来,在德国已朝16家高科技和创新公司投资,以支持企业成立和早期发展。总计5亿欧元资本中的90%已经投出,剩余资金近期将有望投出。ERP-EIFDachfonds成立以来还支持了5个刚成为企业管理者的人士。基金已成为德国风险资本重要组成部分。ERP-EIFDachfond被证明具有较高的杠杆效率。通过朝16家企业对象投资,总共杠杆撬动16亿欧元私人投资者投资。
  (2)Gründerfonds基金。该基金设基金管理公司。2005至2010年,基金第1阶段(GründerfondsI)总计向约250家高科技企业投资2.72亿欧元,所支持企业均成功启动。2011年10月,基金第2阶段(GründerfondsII)启动,总资金容量2.885亿欧元,分别来源于联邦预算、德国复兴开发银行、若干大型企业集团,各自出资额为2.2、0.4、0.285亿欧元。
  (3)由KfW操作的ERP启动资金。在欧盟复兴计划(ERP)框架下,德国设立一笔总额为2.5亿欧元的企业启动资金,由德国复兴开发银行中小企业银行负责操作。该基金主要选择在风险相对较高的新成立研发型企业,以小股东形式提供资金帮助。

  (二)EXIST综合行动计划。EXIST行动计划(EXISTPROGRAM)最初由联邦教研部发起,后来交由联邦经济技术部管理,并纳入高科技计划框架下。该计划目标在于改善大学科研机构创办企业的环境,加快技术和知识密集型企业启动,计划支持经费除来自德联邦政府外,还获得欧盟社会基金(ESF)资助。
  EXIST包括按三方面线索展开的具体行动:EXIST企业家文化、EXIST企业启动资助,EXIST科研成果转化。三方面资助都由相关大学和研究机构负责组织项目申报。
  (1)EXIST企业家文化。面向大学开展支持项目。由德国联邦经济部遴选大学,提供一笔持续三年的经费支持,以建设基础设施,改善该大学技能和知识型创新企业形成的环境和条件。
  (2)EXIST企业启动资助。面向大学和科研机构,支持创新企业启动的准备和操作。目标在于帮助科学家、大学毕业生和研究人员将其商务思想转化为企业计划。为帮助企业启动前后相关人员获得生活经费,按照企业设想的成熟程度,企业家每月接受800至2500欧元的资助,最长时间12月。此外,他们还获得材料和设备(对独自启动是1万欧元,对团队启动是17000欧元)、培训(5000欧元)资助。并且,如果必要,其家庭幼年子女获得每月每人100欧元资助。大学和科研机构还要负责提供基础设施,并也要为启动提供关联资助。
  (3)EXIST科研成果转化。支持以技术为基础的企业完成预备和启动阶段。在第一资助阶段,项目申请者要能够提供关于产品构思和技术可行性的证据,资助内容包括:员工支出,最多3个员工;6万欧元的材料和设备资助;1年后,另一个再成为启动团队成员同时拥有管理技能的人也可获得资助。在预备启动阶段最长资助期为18月。在第二个资助阶段,新成立技术导向企业能够获得15万欧元资助,以便其继续推动产品面市。

  (三)中小企业科技创新资助。
2008年7月,德国联邦经济部将以前实施的相关中小企业创新资助政策进行整合,并重新推出所谓中小企业核心创新计划(ZIM),经济部就该计划实施相关信息专设网站。ZIM计划规定,申请资助的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13年末。该计划分3条线索展开资助。
  1.ZIM-SOLO。面向单家中小企业的产品开发或技术创新过程开展资助。资助额度根据地域、企业规模不同,相当于申请项目研发投入的35%~50%(每一项目资助额控制在35万欧元以内)。
  2.ZIM-KOOP。面向中小企业之间或中小企业与大学、科研机构合作开展的产品开发或技术创新过程开展资助。资助额度根据地域、企业规模不同,相当于申请项目研发投入的35%~50%(每一项目资助额控制在35万欧元以内);部分中小企业和研究机构合作项目支持力度可达100%(每一项目资助额控制在17.5万欧元以内)。
  3.ZIM-NEMO.面向至少6家中小企业或科研机构组成的创新网络的产品开发或技术创新行动开展资助。资助对象为:申报项目的人员成本、购自第三方的采购成本(不超过总成本25%)、其他成本;采取分期资助方式,首期最高可资助至全部项目成本的90%(每一项目资助额不超过15万欧元);第二期的第1、2、3年最高可资助至全部成本的70%、50%、30%。单一网络的资助额最高不超过35万欧元。

  六、扶助原东德地区科技和管理创新

  进入新世纪前后,德联邦政府开始以系列行动,倾斜式扶持原东德地区科技和管理创新,以培养企业家人才,并促使东部地区在产品和技术创新基础上形成产业集群。这些行动后来都纳入“企业家区域(EntrepreneurialRegions,德文Unternehmen-Region”行动计划,由联邦教研部负责实施。目前,该计划资助重点仍然是中小企业创新和科技企业启动。该计划按以下六大子计划线索展开。

  (一)创新区域增长核心潜力发掘计划(InnovativeRegionalGrowthCoreswithGCPotential)。每年遴选项目开展3年期资助。资助项目种类又分为两部分,其中“创新区域增长核心启动计划”2001年开始实施,主要资助企业、大学和科研机构的联合研发项目,到2011年末资助项目数达42,预定到2014年资助额达2.43亿欧元;“增长核心潜力启动计划”2007年开始实施,主要资助大学、科研机构研发成果向企业产品转化项目,至2012年初资助项目数21,预定至2014年资助总金额3120万欧元。
  (二)创新能力中心计划(CentersforInnovationCompetence)。2002年开始实施,资助对象为大学和科研机构中的青年研究团队(包括其外籍人员),这些团队开展国际一流科研开发,并且科研成果中长期有可能商业化,至2012年初,第1期资助项目总数7个,至2016年预定资助额1.45亿欧元;第2期资助项目数8个,至2014年预定资助额9900万欧元。
  (三)创新论坛计划(InnovationForums)。2002年开始实施,资助对象为处在启动早期的区域研发联盟和现有研发项目其成果有可能进一步提升者,每一项目资助期6月,最高资助额8.5万欧元。每年举办2天“研发论坛”活动,以在研发者和企业之间建立联络和促进研发成果转化。至2012年初总计资助项目数133,资助总额1090万欧元。
  (四)InnoProfile行动计划。该计划2005年6月开始实施,资助公共科研机构的青年科学家和企业之间形成技术合作关系,条件是这种技术合作具有地区经济潜力。至2012年初总共资助项目数42,预定至2013年总计资助额1.57亿欧元。
  (五)ForMaT行动计划。该计划2007年开始实施,该计划致力于推动公共研究成果尽快投入应用。一方面,遴选公共研究项目资助,这些项目研究者要在研究早期就对项目成果的经济适用性做出分析和说明;另一方面,支持公共科研部门和经济商务机构之间形成合作关系,合作团队要形成科技开发和成果利用方案。至2012年初,资助86个科研合作团队,资助33个创新实验室,总计资助金额6000万欧元。
  (六)InnoRegio行动计划。该计划1999年开始实施,2006年中止。InnoRegio属于以上五方面行动计划的探索性计划。资助对象是区域性创新网络,条件是具有竞争优势和业绩前景,总共从444申请者当中遴选23个资助对象,至2006年总资助额2.306亿欧元。

  七、德国政府引导策略具有启示和借鉴意义

  综上所述,在科技和经济联系的各方面,德国政府都积极工作并着力引导,以实现科技尽力尽快服务经济发展。德国政府诸多做法对中国具有借鉴意义。首先,自觉主动选择科技重点,能对经济发展方向起引领和促进作用。德国目前在低碳技术和传统产业低碳化方面走在世界前列,其一个重要原因在于,过去很长时间,德政府和民间都将相关技术领域选做其科技重点。其次,政府在技术交易平台、创新市场框架建设,在创新技术和创新产业集群培育,在创新联盟组建等方面都可以大有作为。技术交易平台建设要通过搭建平台,激活市场机制,并促使技术成果迅速、高效产业化;创新技术和产业集群培育,要通过资格管理和资金扶助,形成示范效应;创新联盟组建,则应瞄准需要动员全国产业界、科研界和政府共同参与的重点、难点科研领域,恰当组建精英联盟,以政府资金带动产业界投入,形成全国家的研究开发合力,力争在这些高难技术领域走在世界前列。还有,应重视帮扶创新企业启动和中小企业创新。应从信息、法律、资金、政策等方面开展工作,为创新企业启动和中小企业创新营造良好环境。另外,在激活区域创新能力和平衡地区创新差距方面,有针对性的区域创新科技政策能发挥积极作用。